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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寻乌县2014年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 ||||||||||||||||||||||||||||||||||||||||||||||||||||||||||||||||||||||||||||||||||||||||||||||||||||||||||||||||||||||||||||||||||||||||||||||||||||||||||||||||||||||||||||||||||||||||||||||||||||||||||||||||||||||||||||||||||
作者:寻乌环保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0-19 14:34:11 文章录入:办公室 责任编辑:xwh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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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关于下达2015年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赣市财建字〔2015〕104号)精神,为认真实施好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寻乌县2014年度项目,实现项目预期绩效考核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绿色东江建设理念,通过持续实施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工程,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流域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生机盎然,为居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一是水资源节约利用。积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得到有效提高;通过实施农业节水和高效节水等项目,切实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通过新建部分水源工程,切实提高部分重点区域的供水保障。二是水土污染源综合治理。流域水质总体维持优或良好,有效遏制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水质不降级、不退化),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减少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入河排放量,重点断面特征指标有所改善,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水功能区达标率得到有效提高。三是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流失步入良性治理轨道,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有效改善;重要水库富营养化状态不恶化,通过滨岸缓冲带建设和湿地恢复等措施,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水生生物逐步多样化。四是水灾害防御整治。东江流域的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的中小河流得到有效治理,重点区域抵御山洪灾害的能力得到提升,河道、水库联合调度的能力得到增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寻乌县集中饮用水源地规范化与整治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为三标乡、水源乡、澄江镇、罗珊乡、吉潭镇、项山乡、文峰乡、南桥镇、留车镇、晨光镇、桂竹帽镇、菖蒲乡、龙廷乡、丹溪乡等14个乡镇的65个水源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取水工程改造、保护区标志设置与隔离防护工程(设立界标、警示牌、宣传牌,设置生态隔离防护网)、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水源地保护区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3434万元 (二)寻乌县九曲湾水库水源地规范化与整治项目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1)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重点针对库区及水库上游区居住的农户产生的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治理措施,防止生活污水直接汇入水库干(支)流,影响水库水环境质量。(2)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为减轻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对河道的污染,减少其污染风险,对项目范围内离村庄、农田、果园较近的4386米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河道垃圾清理与清淤、河道隔离和河岸带生态缓冲坡建设。(3)果园退果还林与生态修复工程。主要针对库区周边区域,将保护区范围内已经开垦的果园,有计划、有步骤的退果还林,防止果业开发导致的水土流失,以及果园种植过程中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导致的水库水环境恶化。工程概算总投资3924万元 (三)寻乌县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为三标乡、水源乡、澄江镇、罗珊乡、吉潭镇、项山乡、文峰乡、南桥镇、留车镇、晨光镇、桂竹帽镇、菖蒲乡、龙廷乡、丹溪乡等14个乡镇,根据当地居民的分布情况,采取“从片区村级收集站到镇级中转站再到县处理的无缝对接模式”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通过村—镇—县三级联动的收运处理系统,建立起“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购置垃圾清运车辆(密闭式简易车辆)29台、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六轮或四轮农用车)176辆,购置压缩式垃圾车6辆、勾臂车18辆、垃圾箱260个,垃圾桶6950个,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点29个,建设垃圾中转站8个。工程概算总投资3311万元。 (四)寻乌县乡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项目建设地点为寻乌县留车镇雁洋村深坑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管理用房、垃圾渗滤液处理用房建设、防渗材料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沼气导排以及垃圾填埋机械设备的购置等。项目总占地480亩,库容83万m³,可填埋南部六乡镇12.8万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率可达到80%。工程概算总投资2944万元。 (五)寻乌县东江源水土流失生态保持治理项目 本项目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实施模式为指导,分为源头生态修复区、矿山迹地生态治理区,按照山上治理、山下去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垃圾处理、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打造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涉及4个乡镇、8个行政村,治理水土流失48.45km2。源头生态修复区包括上下坝、甲子乌河、东江源三条小流域,矿山迹地治理包括双茶亭小流域。工程概算总投资2936.74万元。 (六)寻乌县崩岗侵蚀生态治理一期工程 根据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崩岗治理原则,选择南桥镇、留车镇、项山乡、澄江镇、吉潭镇、文峰乡、晨光镇等7个治理点进行总体布置,共治理崩岗200座,崩岗面积100.24 hm2。工程概算总投资2088.74万元。 (七)寻乌县寻乌水东江主源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本项目包括圩堤新建防洪堤2.37km,河道护岸9.35km,河道清理整治6km,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受益人口2230人,保护耕地1500亩。工程概算总投资2984万元。 (八)寻乌县澄江镇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治理的河道分两段,其中寻乌水约5.4km,起于澄江镇凌富村,止于寻乌水江贝水汇合口;支流江贝水治理寻乌水汇合口以上约0.26km,治理河道总长度约5.66km。护岸及护坡工程:圩堤新建防洪堤3.59km,河道护岸11.11km。工程概算总投资2973万元。 (九)寻乌县东江源区篁乡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清淤疏浚和清障工程:对河段进行清淤疏浚及岸坡整治,重点治理河段长度3.6km。护岸及护坡工程:圩堤新建防洪堤5.8km,河道护岸6.5km。工程概算总投资2911万元。 (十)寻乌县县城(城南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综合整治河道5.8km,对不达标河堤进行必要的加高加固,无河堤的,采用生态河堤或新建防洪墙,局部修筑生态护岸。圩堤新建防洪堤5.8km,河道护岸6.5km,河道清理整治3.6km。工程概算总投资2449万元。 (十一)寻乌县南桥镇解放陂、黄塘陂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南桥镇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本项目为南桥镇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改造主要灌溉拦水陂10座,整治渠系42.551km,改造农田1.15万亩。配套改造支渠、末级渠系、可年新增节水345万m3。工程概算总投资1424万元。 三、职责分工 成立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寻乌县2014年度项目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综合协调工作由县环保局、水利局与水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城管局、城建局、城投公司、规划设计院、各乡(镇)等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环保局、水利局、水保局:负责组织、协调专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上的对接协调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各乡(镇):担任项目法人的,对各自辖区的项目实施负总责;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负责。 (三)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管及项目配套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四)县发改委、国土局、审计局、城管局、城建局、城投公司、规划设计院:负责做好项目设计方案的相关审议工作;及时办理项目招标流程环节的各项工作;严格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项目工期。2016年12月项目完工为总体目标。(1)2015年10月底完成项目设计及审批等前期工作;(2)2015年11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3)2015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4)寻乌县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项目和寻乌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与整治项目2016年6月底前完工,其余9个项目在2016年12月前完工。 (二)扎实抓好审核报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项目进度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完成审议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从简、从快”的原则优先快速办理,确保工程尽快启动。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个批复的要求,各项目法人须尽快完成项目招投标的各项工作,并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按有关规定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依法依规招投。要严格执行“公开招标、专家评标、业主定标、政府监督”制度,保证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必须按规定经过批准,严禁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任何人都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干预招投标活动。 (四)严格资金监管。认真执行财政部、环保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必须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人和事,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密切协调调度。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调度会,协调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项目责任县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召开现场协调会,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六)加强督查通报。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水保局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项目实施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视情追究责任。 附件: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寻乌县2014年度项 目责任分工安排表 附件 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寻乌县 2014年度项目责任分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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