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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
作者:寻乌环保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8-23 11:32:48 文章录入:办公室 责任编辑:xwh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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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5]35号)的规定,现将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寻乌县果杂品公司 项目总投资:905.23万元 项目概况: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位于赣州市寻乌县吉潭镇榜溪村山焦坑,总用地面积为46.6亩,建设内容为烟花爆竹仓库、办公楼、值班室和烟花爆竹临时展销区,总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其中新建960平方米1.3级仓库一座,设计存药量9.6吨;480平方米1.3级仓库一座,设计存药量4.8吨。设计总存药量14.4吨。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寻乌县果杂品公司 联系人:凌德森 联系电话:139 7075 3293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峰 联系电话:0371-8756518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风险评价分析、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或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该项目; (2)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主要影响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电话或传真; (2)写信; (3)电子邮件。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寻乌县果杂品公司 2017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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