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作者:寻乌环保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8-23 11:32:48  文章录入:办公室  责任编辑:xwhb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5]35号)的规定,现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寻乌县果杂品公司

项目总投资:905.23万元

项目概况: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位于赣州市寻乌县吉潭镇榜溪村山焦坑总用地面积为46.6亩,建设内容为烟花爆竹仓库、办公楼、值班室和烟花爆竹临时展销区,总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其中新建960平方米1.3级仓库一座,设计存药量9.6吨;480平方米1.3级仓库一座,设计存药量4.8吨。设计总存药量14.4吨。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寻乌县果杂品公司

联系人:凌德森      联系电话:139 7075 3293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峰        联系电话:0371-8756518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风险评价分析、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或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该项目;

2)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主要影响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电话或传真;

2)写信;

3)电子邮件。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寻乌县果杂品公司

2017823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