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位于寻乌县长宁镇三二五村,该公司于2006年7月委托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寻乌县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年7月20日通过了市局环评审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各项设施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根据《赣州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第五条规定和《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落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根据宁都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寻乌县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组的意见,我局原则上拟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整改备案的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寻乌县环境保护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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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