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及赣环委字【2016】14号的有关规定和《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落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征求文峰乡人民政府及寻乌县城市管理局意见,拟对寻乌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寻乌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决定。为保证此次备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5日-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相关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邱成竹 刘旭辉
电 话:18979719551 15970786893
邮 箱:XWHBJ@163.com
通讯地址:寻乌县长宁镇岳家庄大道95号县环保局。
申请单位(盖章)寻乌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填表时间: 2016年9月22日
项目建设
单位 |
寻乌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法人代表 |
刘林 |
电话 |
18070107996 |
项目名称 |
寻乌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项目建设
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文峰乡上甲村园墩背 |
生产工艺
流程 |
分层摊平、往返碾压、逐日覆土 |
污染因子产生(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的工序或工段 |
垃圾在填埋库区厌氧发酵所产生的渗滤液废水、废气,在运输和分层摊平、往返碾压、逐日覆土过程中机械产生的粉尘、噪音的工序。 |
环保设施竣工落实情况 |
已建设防渗设施和雨污分流系统完成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和其它需配套设施并已运营三年,各项指标都达标排放。
接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赣市环审字[2016]13号对“三同时”验收申请予以退回的函要求,因涉及卫生防护距离500米范围内无村民居住问题,现正在进行动员拆迁中,因户数较多,拆迁难度较大需要时间长,其他问题正在落实中,现请予以整改备案。 |
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
由我单位委托赣州市环境监测站项目验收检验结果。
项目编号:
赣州市环监测字[2016]第w087号赣州市环境检测站检测结果报告单分析编号081159,化学需氧量ND,生化需氧量2.3,氨氮0.034,悬浮物8,总氮21.7,总磷0.02,粪大肠菌群数9200,总铅ND,总铬ND,总镉ND,六价铬ND,总汞ND,总砷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