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寻乌县X545河角至留车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寻乌县X545河角至留车公路升级改造工程起于寻乌县晨光镇金星村,与G236省道相接,途径晨光镇龙图村、留车镇余田村、庄干村、留车圩镇西侧,与S458省道相接,路线起点坐标东经115°35'17.7",24°49'84.8",终点坐标东经115°38'30.4",24°43'35.1"。路线全长13.292公里。
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21828.77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0%。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计划为2017年7月至2018 年6月,建设工期12个月。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赖世东 电话:1350797002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海峰 电话:15083782376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道路建设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建设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其中,建设期主要是土地占用、工程开挖对植被、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影响;施工粉尘、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桥梁及跨河路基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是车辆行驶过程中噪声、汽车尾气及路(桥)面径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交通事故风险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采用低噪声机械;对开挖路基路段,两侧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车辆经过居民区时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远离施工场界;在夜间22:00到次日6:00禁止施工作业;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
②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混凝土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③施工生产废水可沉淀后回用;加强施工建材的运输、堆放和使用管理,施工期沙、石等建材临时堆场堆放位置远离河道;在临时堆场的边沿应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附近作物农灌,不外排。
④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弃土堆放整齐,开挖好排水沟,砌好挡土墙;工程建筑拆除物中由村民回收综合利用,无法利用部分用于工程填筑;施工期间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打捞后,与弃土一起,外运处置;隔油沉淀池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2、营运期
①合理设置绿化带作为隔声屏障,并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合理搭配密植;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禁停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不随意停车;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减少交通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同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设置电子警察,对超速的车辆自动拍照后进行罚款;限制车流量中重型车辆比例。
②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
③完善公路沿线分类垃圾箱的设置,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加强对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