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8日例行检查时发现寻乌县项山乡风电建设项目(江西昌泰建筑工程公司),在项山栋鬼子坑的弃土场未建设环保设施且已在8月份开始进行弃土,弃土经雨水冲刷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江西昌泰建筑工程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人民币伍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