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同时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现向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华润定南双山风电场
2、建设地点:位于赣州市定南县鹅公镇和寻乌县桂竹帽镇境内,其中33台风机位于定南县鹅公镇境内,升压站位于鹅公镇镇田村境内,2台风机位于寻乌县桂竹帽镇境白面石村境内。
3、建设单位: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70MW,共安装35台单机容量2MW的风力发电机组,自建1座110kV升压站,采用1台70MVA主变,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百乐变。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上网电量159670MWh。
本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产生废水、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施工噪声, 以及施工过程对生态的影响。运营期主要是升压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风机和升压站产生的噪声影响。
二、主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车辆和经过村庄的运输车辆;运营期 风场风机噪声对周边居民基本影响较小。
对施工人员进行动物、植物保护等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设立爱护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严禁捕猎各种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
禁止乱砍乱伐当地树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理,减少不必要的破坏,结合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或降尘。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清扫运输主干道和作业面,对材料堆场采用适当的防尘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施工期影响
废水:施工废水需经隔油、砂滤等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或绿化。
废气:在采取降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经预测噪声衰减后对环境影响不大,且项目夜间不施工,因此施工噪声不会造成扰民。
固废:工程产生弃土,一部分开挖的土方用于回填,一部分临时堆放于弃渣 场。施工中有开挖土料等的临时堆放,历时较短,需集中堆放,堆放后的场地及 时进行平整,恢复植被。产生建筑垃圾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影响
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或降尘,不外排。
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当风机正常运行时,水平距离 500 米外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的 1 类标准; 升压站由于采用低噪设备,正常运行时对厂界外影响在 45 dB(A)以内,可以满足要求。
固废:风力电场本身运营不产生固废,员工产生少量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理。 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产生少量的变压器废油,变压器废油全部由密封装置筒回收送当地有资质处理单位进行处理。设置事故油池接收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所释放的油。
3、生态影响
占地类型为林地,植被现状为灌木、荒草地和林地,项目在建设时将对生态环境及景观造成一定的影响与破坏。项目建成后通过种植花、草、树木以进行植被恢复,可对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且具有一定的景观观赏效果。因此,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对鸟类的影响:所在地无候鸟迁徙通道,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拟建项目对该区域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都存在一些的影响,但由于 采取有效的减缓措施和生态补偿等原因,该项目不会造成物种的灭绝和脆弱生态 系统的消亡。
四、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珩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恒茂国际华城2栋C单元 邮编:333400
联系电话: 15279205577
2、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大梁路6号 邮编:475000
联系电话: 13767430945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询;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项目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联系。
建设单位: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