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及赣环委字【2016】14号的有关规定和《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落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征求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县工信局意见,拟对赣州弘昇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利用30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决定。为保证此次备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0日-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相关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邱成竹 刘旭辉
电 话:18979719551 15970786893
邮 箱:XWHBJ@163.com
通讯地址:寻乌县长宁镇岳家庄大道95号县环保局。
申请单位(盖章)赣州弘昇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时间: 2016年11月20日
项目建设
单位 |
赣州弘昇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杜弘 |
电话 |
13970777220 |
项目名称 |
赣州弘昇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利用30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 |
项目建设
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寻乌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 |
生产工艺
流程 |
外购钕铁硼废料采用焙烧十酸溶十P507—煤油—HCL体系萃取分离十草酸沉淀十烘干灼烧等工序得到纯度99%以上的稀土氧化物产品。 |
污染因子产生(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的工序或工段 |
废水产生工序包括萃取废水,稀土沉淀母液,稀土沉淀洗涤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和化验室废水,废气净化系统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地雨水及生活污水等。
废气主要有焙烧窑烟气。灼烧窑烟气、酸溶废气、沉淀废气等工艺废气及锅炉废气。
固体废物包括酸溶铁渣,污水处理站中和渣。煤灰渣、脱硫除尘渣。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萃取废水预处理中和渣(HW48)、废活性炭(HW49)和废水破乳隔油得到的乳化物(HW08)等危险物及生活垃圾等。
噪声产生主要是球磨机、雷蒙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 |
环保设施竣工落实情况 |
锅炉烟气采用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30米高的烟囱排放,内热式焙烧烟气采用烟道换热器十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溶废气,沉淀及配酸废气分别采用一套碱式酸雾净化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分别经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灼烧烟气经烟气换热器回收余热后,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雷蒙磨粉碎废气采用设备自带灰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萃取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采用水封等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将盐酸储罐顶部放空管通入碱液吸收槽吸收处理,控制酸雾无组织排放;含重金属离子废水应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含高浓度有机物废水采用隔油和强氧化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 |
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
项目正在试生产,还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列入整改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