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环保系统各项工作,根据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实际,按照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有关要求,3月13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会议。在会上签订了2009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
责任层次分明。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环保局主要领导;二是市局主要领导与市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三是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书明确提出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市环保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县(市、区)环保局局长为本县(市、区)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县(市、区)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重点突出。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党性修养、落实规划、反腐倡廉、效能建设、认真履职、以身作则、自身建设等八项重点内容。
责任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和责任期限,即:违反责任书的,按照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责任期限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书签订双方、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责任书的签订,对做好今年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市环保工作健康发展,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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