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章贡分局、开发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环境安全,根据省政府鹿心社省长、李贻煌副省长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化学品、使用化学品及化学品仓储企业环境管理专项检查。现将《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联系人:市环保局污防科 张涌 8685030
邮箱-361460846@qq.com
市环境监察支队 温景莲 8685065
2015年8月14日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及仓储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重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二、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为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及仓储企业,重点为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沿江沿河沿湖(库)、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2013年度全省生产化学品调查企业及仓储企业。
检查内容主要分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基本信息;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
3.企业主要特征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4.环境应急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废弃危险化学品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情况;
6.化工园区环境保护情况;
7.沿江沿河沿湖(库)化学品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情况;
8.清洁生产开展情况;
9.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注:危险化学品界定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为准,该版本于 2015年3月9日正式发布,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三、检查步骤
检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1月30日,分以下阶段进行:
1、全面排查登记阶段:2015年8月15日- 8月31日
各县(市、区)环保局、章贡分局及开发区分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检查工作方案,布置本辖区检查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开展自查,并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存储、销售、加工等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对存在违法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行政执法调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关停取缔;积极协调所在地质检、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定期沟通、互通信息,及时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县(市、区)检查企业电子表格及检查工作报告要求在8月31日之前报送市环保局。
2、现场检查阶段:2015年9月1日-10月31日
根据各县(市、区)前期排查工作上报情况,市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及时解决检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和业务问题;加大监督审核力度,确保检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怠慢敷衍、应付了事,未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的地方通报批评。
3、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
充分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经验,市环保局组织县(市、区)环保部门建立完善生产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与质检、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化学品环境污染事件,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逐步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和化学品监管政策措施,制定宏观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四、具体要求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企业,以及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淘汰产品和使用落后工艺设备情节严重的企业;对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对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的化学品相关项目;对非法转移、倾倒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或取缔。
2、要建立生产化学品环境管理档案,开展现有化学品生产、使用及有关环境情况调查,并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环评审批、环保核查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的前提条件。
3、严格环境准入,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化学园区集中。
4、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与质检、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遏制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5、要督促化学品生产、使用及经营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定期报告对特征化学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情况,逐步要求企业建立生产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6、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优先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保证饮用水安全,避免引发次生环境问题。要依法开展突发环境调查,对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和造成环境危害的肇事企业,应立即责令停产,并予以处罚。
附表:生产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信息表
附表: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信息表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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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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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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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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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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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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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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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
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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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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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版
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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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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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危险化学品种类合计(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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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危险化学品数量合计(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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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名称 |
设计产能(或使用量)
(吨/年) |
2014年实际产量(或使用量)(吨/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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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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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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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的特征化学污染物种类 合计(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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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的特征化学污染物名称 |
排放介质 |
1. |
水体 |
大气 |
2. |
水体 |
大气 |
3. |
水体 |
大气 |
建设项目检查情况 |
是否通过 环评审批 |
是否通过“三同时” 验收 |
环评文件中是否有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的要求 |
是否有环境风险评价专章 |
是否已经补充完善环境风险专章 |
是否有环境 违法行为 |
处罚情况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1、已停止建设 2、已停止生产 3、尚未处罚 |
污染物排放检查情况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达标情况 |
1. |
监测结果 |
|
超标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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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测结果 |
|
超标倍数 |
|
3. |
监测结果 |
|
超标倍数 |
|
是否有环境违法行为 |
有/无 |
处罚情况 |
1、已限期治理 2、已停产整治 3、尚未处罚 |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是否编制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
是否落实应急防护措施 |
是否补做了应急预案 |
发现环境风险隐患(处) |
限期治理 环境风险隐患(处) |
完成治理(处)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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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危险化学品检查情况 |
是否执行 转移联单 |
贮存场所是否符合标准 |
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 处置 |
接收处置 单位名称 |
是否 有许可证 |
是否有环境违法行为 |
处罚情况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
是/否 |
有/无 |
1、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2、尚未处罚 |
园区情况 |
是否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内 |
是否有规划环评 |
是否补做规划环评 |
是否建有集中污水处理厂 |
是否达标排放 |
污泥是否按要求处置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饮用水水源情况 |
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
是否在一级保护区内 |
是否在二级保护区内 |
是否有环境法行为 |
处罚情况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有/无 |
1、已取缔关闭 2、尚未处罚 |
清洁生产 情况 |
1、已经审核;2、正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3、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生产许可证 |
是否有质监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 |
有/无 |
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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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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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有安监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备案) |
有/无 |
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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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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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总体 情况 |
是否存在问题 |
是/否 |
整改结果 |
1、已整改 2、正在整改 3、未整改 |
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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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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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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