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在日常环境巡察工作中在寻乌县文峰乡上甲村柯树塘发现有一个非法开采稀土点。我局分管环境监察副局长赵志麟,监察人员邱成竹、邝军连立即对该非法开采稀土点进行现场勘查。
经现场勘查,该矿点无任何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接排放周边环境。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当事人私挖滥采稀土行为,并现场取水样检测,检测结果氨氮浓度为110mg/L,严重超标给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勘查后,我局立即将该案件移送到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公安局已侦查终结,检察院已对1名当事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