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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桂竹帽上坪村小五金加工厂非法排污案
作者:寻乌环保局    文章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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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22日接群众举报,在寻乌县桂竹帽上坪村刘坑小组村里的河道发现有鱼无缘无故死亡。我局分管环境监察副局长赵志麟立即组织罗四海、邝军连等执法人员对桂竹帽上坪村进行调查。

    经调查,在寻乌县桂竹帽上坪村刘坑桥头发现有一家小五金加工厂正在生产,执法人员立即制止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调查并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

据调查了解,该小五金加工厂5月12日开始生产,无任何审批手续,主要作业内容是生产电解不锈钢饭盒,然后对电解好的产品进行清洗,生产设备有电解槽2个,产品及半成品约9000个不锈钢饭盒,无任何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直接排放至收集池后渗漏到地下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我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该小五金加工厂的外排废水进行现场取样并立即专程送往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水样进行检测。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局和检察院,公安局和检察院在收到通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对该小五金加工厂进行查封扣押。

根据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总铅浓度为4.02mg/l,超标19.1倍;总铬浓度为226.7mg/l,超标225.7倍;总镍浓度为15.4mg/l,超标 29.8倍,已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和《寻乌县检察院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寻检侦监建移[2017]4号),2017年5月31日,我局将该案件移送到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公安局正对2名当事人进行侦查。

文章录入:办公室    责任编辑:xw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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