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树立机关干部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和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制定市环保局上班时间工作纪律规定。
一、上班时间的工作纪律
1、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自离岗。
2、严明电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电脑的办公用途,所有电脑不得安装网络游戏功能,禁止利用电脑娱乐、聊天等行为。
3、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注重着装和仪表:夏季,女性不能穿吊带装、超短裙,男性不能穿背心、拖鞋。
4、不得利用办公电话长时间聊天。
5、严禁上班时间打牌、麻将、对弈等行为。
6、严禁影响工作、损害单位形象的任何不良行为。
二、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
1、对迟到、早退现象,经巡查发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除半个月津补贴;发现两次以上每次扣除一个月津补贴。对离岗(含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和不参加学习又不向活动组织者请假)的行为,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津补贴,依次类推;对旷工的行为,发现一次扣除两个月津补贴,依次类推。
2、对上班时间打牌、麻将、对弈行为,每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津补贴,并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纪律处分。
3、对网上聊天、打牌、游戏等违规电脑娱乐行为,每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津补贴,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如果被上级巡查组、暗访组发现,除上述规定的经济处罚外,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若导致编制减少,则先减当事人的编制。
4、对其他影响本局形象的行为,由局巡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5、凡违反上班工作纪律者,都要发文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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