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5]35号)的规定,现将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寻乌县果杂品公司
项目总投资:905.23万元
项目概况:寻乌县烟花爆竹运营中心(仓库)建设项目位于赣州市寻乌县吉潭镇榜溪村山焦坑,总用地面积为46.6亩,建设内容为烟花爆竹仓库、办公楼、值班室和烟花爆竹临时展销区,总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其中新建960平方米1.3级仓库一座,设计存药量9.6吨;480平方米1.3级仓库一座,设计存药量4.8吨。设计总存药量14.4吨。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寻乌县果杂品公司
联系人:凌德森 联系电话:139 7075 3293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峰 联系电话:0371-8756518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风险评价分析、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或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该项目;
(2)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主要影响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电话或传真;
(2)写信;
(3)电子邮件。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寻乌县果杂品公司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