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寻乌县蓝贝坑稀土矿点污染治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寻乌县文峰乡石排村;
项目总投资:7800.83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工程近期工程规模1.0万m3/d,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占地面积为18461m2(合27.7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细格栅+AAO综合处理池+二沉池+微单元生化池+生物滤池+接触消毒池”的组合工艺。本项目配套管网工程总规模3.0万m3/d,新建污水管主干管长度约15km,管径DN400mm~1000m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寻乌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寻乌县文峰乡石排村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7907389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九号街区)B3栋406-409室
联 系 人:丁工
电话/传真:025-84650067/025-84650047(传真) 邮箱:joinlea@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制定评价方案―→资料收集与分析―→环境监测―→编制报告书―→修改报告书―→报告送审及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
在评价范围内环境现状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以预防或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不良环境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内及周边村民及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征求主要事项为: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建设情况;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后会给区域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周围目前环境状况如何;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导致哪些方面的不良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后将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程度如何;
6、您认为本项目建设需解决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7、您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8、您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不同意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期限
(1)以电话方式提出口头意见或文字短信(需要留下详细地址、身份、联系方式)。
(2)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寻乌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 30日